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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小微公司减半征收公司所得税相关问题详解

日期:2014-4-23&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新华社北京4月19日电(记者何雨欣、侯雪静)记者9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落实国务院扶持小型微利公司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日下发公告,对扩大小型微利公司减半征收公司所得税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享受税收优惠不用等审批

  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公司发展,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决定,扩大减半征税公司所得税范围,将减半应纳税所得额标准由6万元提高到10万元。

  税务总局介绍,小型微利公司享受优惠政策,不再执行公司申请、税务机关批准的管理方法,统一改为备案方式。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公司,在年度中间可以自行享受优惠政策。年度终了进行汇算清缴,同时,将符合小型微利公司条件的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情况说明,报税务机关备案即可。”税务总局在解读公告时称。

  预缴公司所得税时即可享受优惠

  我国公司所得税征收采用预缴方式,根据公告,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公司,可以自预缴环节开始享受优惠政策,并在汇算清缴时统一处理。

  公告称,采取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公司,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如果本年度采取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税款,其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按照小型微利公司优惠政策预缴税款;超过1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

  税务总局介绍,对于新办小型微利公司,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按照减半征税政策预缴税款。

  核定征税小微公司纳入优惠

  税务总局介绍,公告一大突出特点就是将以往不享受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核定征税小微公司纳入其中,也就是所有小微公司均可享受优惠。

  核定征税,是指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

  根据公告,小型微利公司,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公司所得税方式,凡符合条件的,均可按规定享受小型微利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

  “由于发文时间和税务机关修改纳税申报软件等问题的原因,很多小型微利公司在文件发布之前预缴2014年所得税时,来不及享受减半征税政策。预缴的税款中抵减。”税务总局解读称。(编辑:肠肠颈补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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