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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进一步支持小微公司健康发展实施意见颁布

日期:2012-7-12 9:44:34

山东省进一步支持小微公司健康发展实施意见颁布

 

    记者7月10日从山东省中小公司办公室获悉,继国务院出台扶持中小公司特别是小微公司发展措施,山东省政府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公司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颁布,这也是山东省首次针对小微公司出台相关政策。

  当前,山东中小公司生产经营面临国际贸易增速放缓、政府为主导的投资减少等国内外因素影响,同时,不同程度存在着科技水平不高、管理方式粗放等问题,生产经营面临较大困难。

  &苍产蝉辫;对此,山东汇总了多个部门具体措施,形成《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公司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措施共计31条,从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为小微公司减税减负、加大融资支持与服务、加强公共服务等10个方面帮扶小微公司。

  &苍产蝉辫;省级财政资金扶持主要包括:安排用于支持中小公司发展的专项资金增加到3.97亿元;研究(筹措)设立省中小公司发展基金;增加中小公司政府采购份额,预留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公司的比例不低于60%等。

  涉及税收优惠和税费减免的内容有:提高营业税、增值税起征点,对小规模纳税人执行3%的增值税征收率;将年应纳税所得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公司减半征收公司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免征全省小微公司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等1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意见》同时明确了山东小微公司发展的叁大目标:加快实现由粗放发展向小而精、小而专、小而特的转变;推进全民创业兴业,形成小微公司“铺天盖地”发展新局面;加快产业集群壮大提升,增强小微公司配套能力。力争到2016年,全省小微公司达到100万家,容纳就业1000万人;其中,科技创新型小微公司达到1万家,1000个产物成为自主品牌,3000家公司实现“一企一技术”;打造100个由大公司引领的,年营业收入过200亿元的高等级产业集群,形成一批为之配套的小微公司群,尽快形成叁次产业小微公司协调配套发展的新格局。

  为落实好相关政策,《意见》还明确了省政府各部门职责,并将小微公司发展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范围,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并通报检查情况。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记者 代玲玲 实习生 韩孟羽  通讯员 王功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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